签租房合同切记注明责任归属 否则维修费可能自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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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租房网 “租住的房屋内空调坏了,我该自己负责找人修理还是由房东负责修理?”租住在南昌市某住宅小区内的曹女士昨日向本报记者提出这样的疑问。
昨日,租住在南昌市某高档小区内的曹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称,前几天,曹女士租住的房子里的空调突然停止了运转。房东坚持认为,曹女士签订的是一年的合同,交付时的家用电器是完好无损的,曹女士不但要自己维修空调,还要承担责任,曹女士想不通,但又没办法。
对此,昨日江西省政协委员、赣江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辉律师提醒:“在签定合同或者物业交验单时,一定要注明责任归属,维修人员判断造成损坏的主要原因之后,费用承担责任人也就自然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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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整理时间:2007-8-23 11:3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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